关于开展规范退(离)休领导干部在社会团体兼职问题贯彻落实情况专项督查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7-09-18 发布人: zzb 访问次数: 1112

学校各单位:

为认真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从严管理干部的精神,进一步规范退(离)休领导干部在社会团体兼职行为,引导和发挥好老干部的作用,根据中组部办公厅《中共中央组织部办公厅关于开展<关于规范退(离)休领导干部在社会团体兼职问题的通知>贯彻落实情况专项督查的通知》,省委组织部将于近期采取全面自查和适时抽查的方式,开展一次退(离)休领导干部在社会团体兼职问题专项督查工作。根据省委组织部要求,为切实做好我校相关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督查内容

1.各单位贯彻落实《关于规范退(离)休领导干部在社会团体兼职问题的通知》(赣农大组发〔2014〕14号)的主要做法和成效,执行过程中遇到的主要问题及其原因,对进一步抓好《通知》贯彻落实的对策建议。

2.重点督查退(离)休领导干部在社会团体兼职是否存在以下问题:非工作需要的安置性、照顾性兼职,未经审批或备案兼职,超数量、超届数或超任职年龄界限兼职,违规取酬、超标准报销工作费用或不按规定报告取酬和报销情况,利用担任社会团体职务的便利和影响为自己或他人谋取私利等。

二、督查方式

1.全面自查。各单位对贯彻落实《通知》情况进行自查,形成自查报告,并填写《退(离)休领导干部在社会团体兼职自查情况表》。对于典型案例和经验做法,可形成专题报告。

2.适时抽查。根据各单位自查情况,将适时进行抽查。

三、有关要求

1.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工作责任,精心组织实施,确保按时完成。

2.要坚持从严从实,不走过场,不搞形式主义,采取座谈了解、查阅资料、个别访谈、随机抽查等方式,摸清真实情况。

3.要突出问题导向,深入查找问题,提出改进措施,对督查中发现的违规违纪问题,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4.912日前,各单位形成自查报告和填报相关表格。以上材料的纸质(加盖公章)和电子文档请报送离退休工作处胡斌老师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