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东营市建立四项制度推动创先争优活动深入开展

发布时间: 2010-11-23      访问次数: 26

 

 

山东省东营市建立四项制度
   
推动创先争优活动深入开展

 

 

山东省东营市创新推进方式,建立定期调度、亮点观摩、联系督导、考核评议四项制度,推进基层党组织和党员创先争优活动扎实开展,确保取得实效。

建立定期调度制度,增强工作执行力。实施“三个一”工作法,加强对各县(区)和市直属党(工)委创先争优活动的调度督导。即:每月进行一次总结,形成书面报告,重点报告当月工作、创新工作、特色工作;每两月召开一次调度推进会,查找问题,推进工作;每季度开展一次督促检查。截至目前,市委创先争优活动领导小组召开各行业、各领域创先争优活动调度会6次,县(区)召开创先争优活动调度会17次。

建立亮点观摩制度,增强争创内动力。把亮点展示和观摩交流作为相互借鉴、促进工作的有效抓手,以县(区)和市直属党(工)委为单元,开展创先争优活动亮点观摩活动。县(区)观摩活动原则上每两个月开展一次,现场观摩各县(区)34个内容丰富、特色突出、成效明显的基层党组织。根据行业归属和工作类别,将32个市直属党(工)委划为机关事业类、企业类2个片区,单月在机关事业类片区确定一个市直属党(工)委进行观摩交流,双月在企业类片区确定一个市直属党(工)委进行观摩交流。目前,共召开县(区)观摩交流会3次,召开市委直属党工委创先争优观摩交流会5次。

建立联系督导制度,增强示范带动力。建立党员领导干部联系点制度,市、县(区)每名党委常委分别联系1个基层党组织,深入调研,督促指导联系点开展活动。联系相对后进基层党组织的党员干部,重在帮助解决突出问题,促进后进村转化;联系中间状态基层党组织的党员干部,重在推进党建创新,提升工作层次;联系先进基层党组织的党员干部,重在发现培养先进典型,打造创先争优示范点。建立联系点的党员领导干部,每季度至少到联系点调研1次,每半年至少点评1次,不定期进行检查指导。目前,全市各级党员领导干部共建立联系点212个,开展调研550余次,帮助协调解决实际问题320余件。

建立考核评议制度,增强社会公信力。开展“三评”活动,对基层党组织和党员创先争优情况进行评议。即:开展党内互评,通过组织生活会、民主生活会等形式,组织基层党组织和党员就践诺情况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开展群众评议,通过召开评议大会、发放征求意见表等形式,组织党员群众对基层党组织、党员践诺情况进行评议;实行领导点评,上级党组织负责人适时对下级党组织和党员承诺兑现情况进行点评。评议结果作为检验创先争优活动成效、评先评优的重要依据。

 本文来自中央创先争优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简报第525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