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中共党员转接组织关系的说明
发布时间: 2021-07-09 发布人: zzb 访问次数: 10


政治面貌是中共党员的学生、教职工在入学、入职或毕业、离职时要及时办理组织关系转移。目前,我校使用全国党员管理信息系统进行中共党员组织关系转接,现就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转入

1.由省内和部分联网省份转入,请原所在党组织通过全国党员管理信息系统进行线上转接,不需要纸质版介绍信。系统上选择接收党组织“中国共产党江西农业大学***学院委员会”即可,不必具体到党支部。

2.由未联网省份转入,完成以下3步:

1)请原所在党组织在全国党员管理信息系统操作网上转出,接收党组织为“中国共产党江西农业大学***学院委员会”,不必具体到党支部。

2)请原所在党组织打印组织关系介绍信和党员登记表。介绍信抬头“江西农业大学党委组织部”,去往“江西农业大学***学院党委”。党员本人携带该纸质介绍信和党员登记表报到。

3)转入的二级党委填写回执,交由党员本人送达原所在党组织。

3.注意事项:

1)出具纸质介绍信的党委应具有在全国范围内直接相互转移和接收党员组织关系权限(能审批预备党员),乡镇(街道)级以上(含)党(工)委。

2)请保证党员材料在入学、入职前到达我校。一般情况下,党员材料与人事档案一并直接由原单位派送,尽量避免个人携带。如个人携带党员材料,请尽快交给学校党委组织部组织科或者人事处,注意保证材料为密封状态,否则不予接收。

二、转出

1.去往省内和部分联网省份的其他党组织,由所在二级党委通过全国党员管理信息系统进行线上转接,一般情况下不开具纸质版介绍信。

2.去往未联网省份(或省内需要开具纸质介绍信的单位)党组织,党员本人联系接收单位询问清楚介绍信抬头和去往党组织,由所在二级党委网上操作转出和开具纸质介绍信、打印党员登记表。党员一个月内将回执送回原所在二级党委。填写回执的单位不可以是接收党员组织关系的党支部,应当是具有在全国范围内直接相互转移和接收党员组织关系权限(能审批预备党员),乡镇(街道)级以上(含)党(工)委。

3.党员档案随人事档案一起转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