亲爱的毕业生党员:
你好!为了方便你顺利转移党员组织关系,我们温馨提醒你,请仔细阅读和关注以下几点:
1.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以下简称“介绍信”)是党员转移正式组织关系的凭证,必须要由个人携带并前往指定的党组织办理转接手续。但介绍信不是“党员档案”,后者一般会存入毕业生档案,由学校统一寄递。
2.必须高度重视组织关系转移,确保离校后能及时编入一个党的支部。《中国共产党党员教育管理工作条例》规定“党员没有正当理由,连续6个月不参加党的组织生活,或者不交纳党费,或者不做党所分配的工作,按照自行脱党予以除名。”预备党员尤其要注意及时转接,并记住预备期满时间,及时提出转正申请,以免耽误转正或被取消预备党员资格。
3.组织关系须层层转接,拿到介绍信后必须先到“介绍信抬头单位”办理有关手续或咨询相关工作,再前往“转入单位”办理组织关系接收手续。不得直接将介绍信交给“转入单位”工作人员就不再过问,导致组织关系转出但实际未被接收。
4.拿到介绍信后,请认真核对信息,尤其是介绍信抬头单位、身份证号码。如有错误,务必第一时间持原介绍信回学院更换。
5.介绍信回执联由接收党员的基层党委在接收党员后填写并盖章,由基层党委或党员本人在一个月内邮寄或传真、拍照反馈给党员原所在学院。
6.组织关系去往江西省内各级党组织的党员,同时实行介绍信和网上转接。学校在《全国党员管理信息系统》中操作转出,待对方网上接收后完成整个组织关系转接工作。
7.组织关系去往江西省外的党员,凭介绍信按第3条规定办理转接。目前江西省的《全国党员管理信息系统》尚未实现全国联网,不能在网上办理全国范围内的接转,需要“转入单位”重新录入党员信息。
8.其他有关党员组织关系转接的问题可以联系校党委组织部刘老师,电话:0791-83828486。
衷心地祝福你一路顺风!
中共江西农业大学委员会组织部
2019年6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