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利用微信平台加强党员教育管理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7-03-03 发布人: zzb 访问次数: 2853


各院级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

为进一步推动基层党组织利用微信平台加强党员教育管理工作,根据省委组织部《关于利用微信平台加强党员教育管理工作的通知》精神,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要自觉加入“江西党建微平台”,实现全覆盖

各级党组织书记和党务工作者要积极关注“江西党建微平台”微信公众号(微信号:jxdjwpt)。要利用本单位网站、微信群、QQ群、宣传栏等多种途径,引导广大党员订阅微信公众号,特别是要引导流动党员订阅微信公众号,实现“江西党建微平台”在全校党员中的全覆盖。

二、要充分利用微平台进行学习交流,开展微学习

每个党支部都要建立微信学习群,将所属党员全部纳入学习群,按照学习教育计划开展“线上”学习交流,实时分享精彩学习内容,组织党员围绕主题开展“微讨论”“微发言”,交流“微体会”“微心得”,开辟党员即时学习、广泛交流、互促共进的新园地。

三、要探索在微信平台上开展组织生活,创新微生活

各级党组织要结合实际,探索利用微信平台开展线上开放式的组织生活。要转变思路,创新方法,利用微平台交互性强、吸引力强、方便快捷的特点,召开网上支部会议、开展网上民主选举、上视频党课等,线上线下结合丰富“三会一课”形式,创新党内组织生活方式,增强组织生活的时代性和吸引力,推进“三会一课”常态化长效化制度化。

四、要加强微平台的日常管理,实行微管理

各级党组织要对本级开通的微信平台加强日常管理建立健全有关规章制度,完善发布内容的审核机制,实现对入群人员的动态管理,要明确管理员及其工作职责,建立党建工作电子台账,通过加强微管理,畅通支部党员的交互式无障碍沟通渠道,变“单线联系”为“多线联系”,从而建立对流动党员长期稳定有效的联系方式,切实加强和改进对流动党员有效管理。

五、要加强微平台的督查指导,发挥微作用

各单位要建立微信工作群,按照下管一级的原则,将所属党组织书记和党务工作者纳入工作群,加强“微工作”交流指导和督查落实。要积极创造条件,帮助下级党组织建立学习群,并派出班子成员或专职工作人员加入下级党组织学习群,指导“微工作”开展。

六、营造“用微”“爱微”的浓厚氛围,提升微影响

各单位组织党员撰写微信学习的情况和体会,探讨通过微信平台加强党员教育管理、联系服务保障的机制体制。每个党支部要撰写不少于1篇的体会文章,署上姓名、单位,配上相关工作照片,2月底前将心得体会文章的电子稿件报送校党委组织部。216日下午500前将《基层党支部学习体会文章汇总表》(见附件)报送校党委组织部。

各单位要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强化正面宣传教育,营造良好的舆论宣传氛围;如果出现负面炒作或违反宣传纪律的问题,要及时处置,及时报告。要加强宣传党员中涌现出来的好人好事,加强对党建工作的总结提炼和宣传报道,积极向“江西党建微平台”和校党委组织部上报宣传稿件。每季度,各单位向党委组织部提交不少于1篇有特色的党建工作宣传稿件(稿件要求有照片),党委组织部将择优在部门网站或党建工作群中发布并向上级推荐。

联系人:黄月胜;联系方式:办公电话83828486,办公系统邮箱:5243



中共江西农业大学委员会组织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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